比如,犯罪嫌疑人只是进行毒品的分装,但不参与制造,是否构成制造毒品罪?
所谓分装毒品,是指将从他人处获得的毒品分割、并装入一定的容器。
通常,人们认为分装毒品不属于制造行为,但仍有少数人认为分装毒品的行为也包括在制造毒品罪之中。
我们分两种情况来分析:
第一种情况,非生产过程的分装行为。
在吸毒过程中,不少人会为了方便吸食,而把购买来的毒品分装成许多小包装,而这种分装行为既不能使毒品从无到有的产生,也不能提升毒品的效用从而增加毒品本身的危害性,因此这种行为被认为不属于制造毒品罪。
第二种情况,生产过程的分装行为。
在制造过程中把制作好的毒品装入容器,是制造毒品过程中的必要程序,参与了毒品从无到有的制作过程,因此这种分装行为被认为属于制造毒品罪。
如果犯罪嫌疑人无罪,那么辩护律师可以考虑优先适用无罪辩护。
若犯罪嫌疑人有罪且认罪,辩护律师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判断:犯罪嫌疑人如果“翻供”,是否有无罪辩护的空间。